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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对补考未通过的同学给予一次重考机会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(一)期末考试: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(以下统称课程)的考核,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。
(二)补考: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,可在下学期初补考一次,补考不及格,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。
(三)重考:补考不及格的课程,由学生本人在低年级相应开课学期的第三周向教务处提出重考申请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(重考只有一次机会),安排在低年级期末考试或补考同时进行,逾期不予办理。三年级下学期(含三年级下学期)以后所有补考不及格课程不安排重考直接参加挂科考试。
(四)挂科考试:重考仍不及格的,允许在毕业前参加挂科考试。考试成绩不及格的,做结业处理。
(五)换证考试:结业后,在弹性学制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原所在系同意、教务处批准参加换证考试。每门课程允许有两次参加换证考试的机会。
(一)至(五)的相关内容将写入新的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并加以执行。
本学期重考安排如下:
1、报名对象:05、06年级需重考的学生。
2、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8日-10日。
3、直接在网络上打印报名申请表于2008年6月11日-12日到教务处确认盖章。
4、具体内容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及说明。
5、网址:www.fafuoc.com/kaoshi。
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教务处
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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